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    分 类 导 航
【法律法规】
┝ 法律法规
【诉讼离婚】
┝ 诉讼离婚
【婚姻房产】
┝ 婚姻房产
【协议离婚】
┝ 协议离婚
【财产分割】
┝ 财产分割
【遗产继承】
┝ 遗产继承
【经典案例】
┝ 经典案例
【子女抚养】
┝ 子女抚养
    热 点 点 击
 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
 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
 【上海离婚律师】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
 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
 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-上海公司法律师
 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
 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,子女有权起诉讨要
 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“正名”
 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
 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“性福赔偿”获赔64万
   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

  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。
  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,请尽快与本站联系!

 诉讼离婚诉讼离婚 → 离婚后房产分割案,一审、二审胜诉案。
 查看方式: 查看:[ 大字 中字 小字 ] [双击滚屏]
离婚后房产分割案,一审、二审胜诉案。
来源: 匿名 作者:匿名 发表日期: 2011-01-09 19:08:52 阅读次数: 1121

离婚后房产分割案,一审、二审胜诉案。
 

     2005年12月,王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,向徐晓洁律师咨询。

2004年8月,王先生和前妻办理协议离婚,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配,存款和车子归女方所有,房子归男方所有。离婚后,王先生将房子出售,一人在外租房居住。2004年11月,王先生在亲友的劝说下,和前妻复合,两人开始同居,但未补办复婚登记。2005年1月,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,房产权利人为双方当事人。付款方式是:王先生出资付了首付款三十五万元,余款五十六万元由女方办理贷款支付。购房后,双方又因琐事产生矛盾,王先生从同居住搬出,并表示没有和好的可能。2005年6月,开发商交房后,该房一直由女方居住至今。

 

经过一番长谈后,王先生聘请徐律师作为代理人,和对方沟通,希望对方将王先生的出资三十五万元返还,并且王先生还可以主动放弃三万元。

接受委托后,徐律师和对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,未起到期望效果。不久,对方当事人也委托了律师。两位律师面谈后,发现调解的差距较大。调解失败。

2006年春节后,徐律师代理王先生提起了诉讼,要求依法分割共有房产,返还三十五万元。立案后,在庭审中,对方律师的观点是:一、该房产已经贬值近10%,应当由两人共同承担;二、该房产尚欠贷款五十一万元,应当由两人共同偿还。三、如果要分割,应当是房产的现价值八十万元扣除五十一万元的贷款后,两人各50%。

根据对方的意见,则我方当事人只能拿回十五万元。

对此我方坚持认为:一、贬值部分,我方当事人同意合理承担;二、贷款五十一万元,是被告的个人债务。购房时原告以现金出资三十五万元,被告以贷款出资五十三万元,被告的出资部分,应当个人承担。三、我方当事人本可以要求分割现价值的50%,即四十万元,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,做出了放弃,不仅同意承担部分贬值,还仅要求返还扣除贬值部分的出资额,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。

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,采纳了徐律师的观点,判决被告三十日内返还原告三十一万元。被告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于第二中级人民法院。二审开庭后,法官依然采纳了徐律师的意见,维持原判。

本案圆满结案!

 


上海离婚律师
上一篇:日本安井先生诉刘女士离婚一案
下一篇: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复函
重庆律师事务所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
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
友情链接 | 版权声明 | 关于我们 | 网站管理 
 
版权:上海离婚律师网 所有
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
联系电话:15921479030 联系人:李群 律师
本站访问量:
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